珐琅,又称“佛郎”“法蓝”“琺瑯”,是一外来语的音译词。珐琅的基本成分为石英、长石、硼砂和氟化物,与陶瓷釉、琉璃、玻璃(料)同属硅酸盐类物质。中国古代习惯将附着在陶或瓷胎表面的称“釉”;附着在建筑瓦件上的称“琉璃”;而附着在金属表面上的则称为“珐琅”。
金属胎珐琅器则依据在制作过程中具体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掐丝珐琅器、錾胎珐琅器、画珐琅器和透明珐琅器等几个品种。花卉画的一种。画花卉不写全株,只画从树干上折下来的部分花枝,故名。有折枝梅、折枝莲、折枝牡丹、折枝果实等。佛前供器,藏文称之为“八吉祥相”。由法轮、法螺、宝伞、白盖、莲花、宝罐、金鱼、盘肠八件组成。每件供器含义不同:轮代表佛说大法圆转,万劫不息;螺代表菩萨果妙音吉祥;伞代表张弛自如,曲覆众生;盖代表遍覆三千,净一切乐;花代表出五浊世无所染;罐代表福智圆满,具完无漏;鱼代表坚固活泼,能解坏劫;肠代表回环贯彻,一切通明。因为八宝寓意吉祥,所以成为我国传统工艺中的主要纹饰。
中国传统装饰花纹之一。所绘花朵系以植物的枝干或蔓藤作骨架,枝叶相互缠绕,构成四方连续或二方连续的图案,统一中寓变化。有缠枝莲、缠枝菊、缠枝牡丹和缠枝宝相花等多种纹样。
古建筑彩画绘画的一种题材。清代中期之前多画绿叶子花卉,清代晚期画黑叶子花卉。用透明的纸覆盖在样本上,以极细的笔划描摹出字的轮廓。一般用黄色油素纸,纸薄而透明,可清晰地映出底本字迹的笔道轮廓。这种将字摹出笔道轮廓的方法称双钩。
古代金属工艺装饰技法之一。近代称“火镀金”。此术在春秋战国时已出现。汉代称“金涂”或“黄涂”。鎏金是将金和水银合成金汞剂,涂在铜器表面,然后加热使水银蒸发,而金则附着于器面不脱落。
清初在紫禁城皇宫内廷养心殿置造办处。康熙三十年(1691年),除裱房等留在殿内外,其余迁至慈宁宫茶饭房。三十二年(1693年)开始设立作坊。四十七年(1708年)全部迁出养心殿,后又将部分作坊设在慈宁宫南、白虎殿(今废)北的一带青瓦建筑里,负责制造各种物品。造办处设管理大臣2人,总管郎中2人,员外郎2人,主事、委署主事各1人,库掌、委署库掌24人,笔帖式15人。还设首领太监2名,太监21名,负责造办处匠役进宫修造事宜。造办处下设馆、处、作、厂等作坊,分工明确,设催长、副催长、委署司匠、库守、苏拉等,承应各项差务,所属各种匠役约二百名。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养心殿造办处……掌制造器用,凡治器之作十有四……”全称“总管内务府”,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机构。始设于清初。顺治十年(1653年)六月裁内务府,改设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1661年)废十三衙门,重设内务府。康熙十六年(1677年)内务府初具规模,下设七司三院: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庆丰司、营造司、慎刑司、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其职能与国家机构中的六部相对应。另有分支机构一百三十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