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布画,是西藏特有的艺术作品。可以彩画、刺绣、堆绫等多种艺术手法创作。彩画作品使用矿、植物颜料,调以动物胶、牛胆汁等,以保持色泽鲜艳,久不褪色。作品四周镶以锦边,上下贯以木轴,以便于悬挂供奉和宣讲。题材有佛、菩萨、佛母、护法金刚、高僧、祖师传记等,现代作品也有反映民间风俗者。其形式一般为方形,尺寸小至一尺,大至一丈或几丈见方。是书画装潢中对书法或绘画作品原件的称呼。原为古印度的一种兵器,佛教密宗中为摧毁妖魔的法器。
佛像站立姿势的一种,即左腿伸直,右腿弯曲。展立姿是呈忿怒相的神常用的一种站立姿势。传统家具中一种体型宽大的坐具,亦称“御座”。明以后,随着皇权制度的强化,宝座成为帝王御用坐具的代名词,象征着帝王的权威。《明史》载,明神宗时,宦官冯保窃权,“帝御殿,保辄侍侧”。当时的吏部都给事中雒遵进言:“保一侍从之仆,乃敢立天子宝座,文武群工拜天子耶,抑拜见中官耶?”将宦官立于宝座之侧视为亵渎皇权的大不敬行为。
宝座大多摆放在宫廷正殿明间的中心或显要位置,单独陈设,极少成对。在宝座的背后还要放置一个较大的座屏,两边放置甪端、香筒、仙鹤、蜡钎等器物,格外尊贵、庄严。皇帝端坐在宝座之上,俯视群臣,“君临天下”,充分体现出帝王的权威,以达到“明制度,示等威”的目的。宗喀巴(1357--1419年),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创始人。本名“罗桑扎巴”,生于青海湟中,藏语称湟中一带为“宗喀”,故被尊称为宗喀巴。幼时出家,学显密教法10年,16岁入藏深造,得大师指点,佛学精进,显密兼通。鉴于当地佛教戒行废弛,僧侣生活放荡,遂以噶当派教义为本,结合自己的见解,从倡导戒律入手,进行改革,《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为其代表作。明永乐七年(1409年),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的资助下,于拉萨大昭寺创办了大祈愿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建立了甘丹寺,标志格鲁派体系的形成。后格鲁派成为西藏地方执政教派,在蒙藏等地广泛流行,成为藏传佛教中最大的宗派。宝生佛为五方佛之一,主南方,表五佛五智之平等性智。佛教中对诸天人所着之衣的称谓,如《菩萨璎珞本业经(下)》曰:“净居天衣重三铢。”后演变为对神仙的非凡服饰的泛称。以缎组织为基础组织,以金线为主体表现,大量用金的丝织品。
亦称库金,是清代宫廷御用品,因织成后要交清宫内务府存放于缎库而得名。纹饰多为金线织出的显花,但有时也使用银线。不论织金、织银,同属一类品种。织金有织金锦和织金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