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1年(1942年),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的关键时期。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支持抗战。在这一背景下,教育事业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但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泸县观音乡中心校作为地方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金筹集与管理成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当时,为了确保学校能够继续为当地培养人才,泸县观音乡中心校成立了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各项基金筹集活动,包括向社会各界募捐、接受政府拨款以及利用其他合法途径获取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设施、支付教师工资以及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收据是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用于记录捐款或资助金额的重要凭证。它不仅体现了捐赠者的善举,还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力度。每张收据都详细记载了捐赠者的信息、捐赠金额以及日期等内容,确保资金来源清晰可查。
从功能上看,收据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是捐赠者权益的证明,表明其对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是学校财务透明度的体现,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学校管理的信任。此外,收据还为日后审计和账目核对提供了依据,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得到妥善使用。
根据现有的资料,民国31年泸县观音乡中心校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的收据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每张收据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以区分不同的捐赠记录。这不仅方便了内部管理和查询,也有助于防止重复记录或篡改。
包括捐赠者的姓名、身份或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捐赠者是团体,则需注明团体名称及其负责人。
明确写明捐赠的具体金额,单位通常为“元”。对于较大数额的捐赠,可能会进一步细分用途,如指定用于购买图书、修建教室等。
记录捐赠发生的具体日期,以便核实时间顺序并与其他文件对应。
部分收据会附带简要说明捐赠资金将如何被使用,例如改善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学生等。这种做法既增加了透明度,也增强了捐赠者的信心。
收据上会有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或会计人员的签章及签名,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从历史角度看,这些收据不仅是当时教育发展状况的真实反映,更是研究民国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变迁的重要资料。通过分析收据中的数据,可以了解当时社会对教育的关注程度、捐赠行为的特点以及政府政策的影响。
此外,收据还揭示了基层社会组织运作的方式。例如,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的成立表明了当时社区内部的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收据中提到的具体用途也为研究当时的教育资源分配提供了线索。
总之,民国31年泸县观音乡中心校基金筹集保管委员会的收据虽然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社会价值。它们为我们理解那个时代的教育生态和社会责任意识提供了宝贵的视角。